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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教育网站建设之四川省教育类网站前置审批办事指南返回列表

2016-04-20 00:00:00编辑发布,已经有个小伙伴看过这篇文章啦

 一、法定依据
       1、《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92号令)、《互联网站管理协调工作方案》(信部联电〔2006〕121号)、《关于加强对教育网站和网校进行管理的公告》(教技〔2000〕4号)、《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教技〔2000〕5号)等相关规定。
      2、《四川省教育类网站管理办法》(川教[2011]48号)


二、申请条件
      1、必须是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教育活动资格的事业法人,或者是与教育机构合作的事业法人或者企业法人组织;
      2、有必备的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3、有必要的设备和场所;


三、申报材料
      1、申办教育网站的申请(包括申办机构概况,开办网站的目的、信息内容、服务对象等内容)(盖章)[材料1]
      2、《四川省教育类网站申办前置审批表》(盖章)[材料2]
      3、申办教育网站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及相关制度(审批表中的9项安全措施相关内容,每个制度一个详细文档)[材料3]
      4、申办教育网站的基本内容及信息来源授权发布证明材料(盖章)[材料4]
      5、申办教育网站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
            (1)工商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办学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盖章)[材料5-1](以上证件需副本复印件盖章后扫描)
            (2)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盖章);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或经营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盖章)[材料5-2]
            (3)民办非企业、企业(或经营单位)要求出具网站年度运维经费的资金证明(盖章)[材料5-3]
            (4)民办非企业、企业(或经营单位)要求出具场地证明(盖章)[材料5-4]
            (5)由学校与企业法人合资开办教育网站的,应该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验资报告、公司章程、股东协议书等文件[材料5-5]
            (6)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机构和中等职业教育机构申办教育网站,需经市一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同意申办意见[材料5-6]
注:将以上所有需要盖章的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扫描要求为:分辨率为200dpi,存储格式为jpg,单个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1.5M;文件命名要求:使用上面的 “材料*”作为文件的名称;将所有材料添加至一个压缩文件,并以申办机构全称作为压缩包名称。邮件请勿以超大附件形式发送!


四、办理程序
      1、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的“在线办事”栏目下载相关资料、表格,按要求填写并将上述申报材料通过以下方式提交。经初审合格,材料完整则正式受理。
            (1)教育行政机构及高等学校举办的教育网站请按照《四川省教育类网站前置审批办事指南》的要求将相关材料整理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scjywz@163.com
            (2)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及其他机构举办的教育网站请按照《四川省教育类网站前置审批办事指南》的要求将相关材料整理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cjf306@163.com
      2、省教育厅可以采用实地考察、专家评审和组织听证会等形式,对申办机构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3、审批结果通过四川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五、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1、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机构举办的教育网站联系电话:(028)85619264
联系人:蔡剑锋
      2、教育行政机构及高等学校举办的教育网站联系电话:(028)86110717
联系人:章文波
      3、投诉电话:(028)86111182 86120630
      4、省教育厅门户网站: www.scedu.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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